袁记云饺门店隐私政策

 

制定日期:20251201

生效日期:20251207

袁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袁记”)旗下每一直营门店(以下简称“我们”,每一该等直营门店的具体运营主体及注册地址可至本隐私政策附件一查看)非常重视您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您通过袁记云饺运营的小程序(以下统称“袁记自营平台”),我们入驻的第三方平台或其他与之相关的线下门店等渠道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希望通过《袁记云饺门店隐私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向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和转让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提供的访问、更新、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我们还为您准备了《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清单》及《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您可以在本隐私政策底部附件三及附件四中查看该等清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第三方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适用其向您说明的隐私权政策。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了解本隐私政策内容,重点内容将以粗体标识的方式提请您特别关注,其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如有)将以加粗和下划线方式进行显著标识请您确保您充分理解和同意之后再开始使用。

请您注意,当您通过袁记自营平台、其他第三方平台或其他渠道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或在相关渠道或界面对本隐私政策勾选同意,即表示您承认及认可本隐私政策所述的条款。

 

 

目录:

、我们如收集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转让和公开披露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

五、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行使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七、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八、如何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十、定义

 

一、我们如收集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为您提供订单交易、商品/服务履约等服务之必要,我们会为实现本隐私政策下述业务功能,收集和使用以下个人信息

1、第三方平台相关的订单交易、商品/服务履约等服务

当您通过我们入驻的第三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饿了么、美团、京东到家等,合称“第三方平台”),就我们提供的商品/服务下单、订购或使用时,向您提供订单相关商品交易和服务履约、售后相关服务之必要,我们可能会收取您的【订单相关信息(包括去标识化的手机号、订单号、订单门店、下单商品、下单时间、订单金额、订单送达和完成时间和其他相关必要信息)】;为前述订单相关商品交易和服务履约之必要,第三方平台也可能向我们提供您与售后客服的沟通记录,且为相关售后服务所需,例如如果您直接联系我们咨询或投诉服务或订单的,我们可能收集您主动提供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或微信号)以及沟通记录并可能向袁记进一步提供上述必要的联系方式和沟通记录信息,以便及时处理您的售后服务诉求上述信息处理系为实现向您提供订单交易履约、售后相关服务所必要,若您不同意前述信息处理,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前述相应服务。

2、袁记自营平台相关的订单交易、商品/服务履约等服务

当您通过袁记自营平台就我们提供的商品/服务下单、订购或使用时,为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准确向您交付商品/服务(包括相关会员服务、售后等服务)之必要,我们可能会收取、查看您的【必要的订单信息(其中可能包含【您所购买的商品/服务信息、订单编号、下单门店、下单时间、用餐方式(外带或店内用餐、就餐时间)、商品/服务价格、商品/服务数量、商品/服务类型、订单金额、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取餐号、礼品卡号(若您使用礼品卡消费)、订单状态、订单编号和其他必要商品/服务购买和交付信息】、会员信息(含姓名、性别、手机号、会员卡号、会员卡类型、会员卡等级、会员卡状态、招募时间、招募门店、来源平台、来源场景)以及您主动在下单时填写的手机号、订单备注】,以便根据该等信息为您提供相关商品/服务。上述信息系为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准确提供相关商品/服务交付的必要信息,若您不同意前述信息处理,我们将无法相应为您提供前述服务。为相关售后服务所必要,例如如果您直接联系我们咨询或投诉服务或订单的,我们可能收集您主动提供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或微信号)以及沟通记录】并可能向袁记进一步提供上述必要的联系方式和沟通记录信息,以便及时处理您的售后服务诉求。上述信息处理系为向您妥善提供客服与售后服务所必要,若您不同意前述信息处理,我们将无法相应为您提供该等服务。

3、发票开具服务

您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袁记自营平台等渠道或其他方式,就我们提供的商品/服务与我们达成交易后,若您提交开具发票申请,您将通过使用我们合作机构的发票申请服务申请发票,我们就此将会收集您【所开立的发票记录】。前述信息处理是为您提供发票开具所必要,若您不同意该等处理,将导致我们难以提供发票开具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其他服务。

4、安全保障

为保障和维护我们相关场所以及您在该等场所消费的公共安全,我们将可能通过安装公共场所合法设置、显著标识的监控设施拍摄监控图像信息,该等监控视频图像仅用于前述公共安全维护目的,且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处理个人信息无需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转让和公开披露个人信息

1、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提供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事先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取得您同意的情形除外)后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根据有关法律履行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其他义务;

(2)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行政、司法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

(3)基于协议约定:依据您与我们签署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文件,有必要向第三方提供时。

(4)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

您可于本隐私政策附件四《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查看我们目前的信息共享具体情况。

2、我们可能委托授权合作方处理个人信息,我们仅会出于本隐私政策声明的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委托其处理个人信息,授权合作方只能接触到其履行职责所需信息,且我们将会要求其不得将此信息用于其他任何超出委托范围的目的。如果授权合作方将个人信息用于我们未委托的用途,需单独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3、如果我们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接收方将继续履行本隐私政策及其他法定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4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们会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此次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三、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1我们只会在为实现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个人信息主体另行授权同意的条件/范围内存储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在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2、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目前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的个人信息,将来如需跨境传输或存储的,我们会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风险,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如适用,并会根据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采取签订协议、评估核查等措施,以符合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定条件

 

四、我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采取了内部管理保障措施和多方面的技术保障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

1、为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信息安全,我们采取了各类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信息,例如SSL加密技术。

2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及通知义务。

我们会尽力保护你的个人信息。我们也请您理解,任何安全措施都无法做到无懈可击。

 

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行使

1、我们根据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参照个人信息保护的标准以及良好实践做法,努力保障个人信息主体作为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了解个人信息处理情况及享有的个人信息权利)、访问/更正/补充权(查阅、修改您的个人信息)、复制权(获取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副本)、撤回权(撤回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删除权(在我们违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等情形下要求我们删除个人信息)、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行使法定的近亲属权利、注销账户等。如个人信息主体希望行使上述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权利,请联系邮箱【Customer.service@ylhgp.com】,电话【400 8697 688】,我们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2、对于个人信息主体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请您知悉,我们的服务仅面向成人开放。我们不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如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请您不要向我们提交信息,也请勿提交任何未成年人的信息。如我们有证据能够证明您违反了前述约定,我们将依法删除相应的个人信息。

鉴于我们可能无法识别且不会判断收集和处理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倘有任何该等信息,应适用本隐私政策附件二。

 

、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随着我们业务需求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产品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当本隐私政策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会在版本更新时以说明生效日期等方式对您进行提示。我们提请您经常进行核查,以查看本隐私政策的任何更新或变动。

 

、如何联系我们

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和举报对本隐私政策、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以及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问题,或如您发现有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内容的投诉、举报信息,请通过客服热线【400 8697 688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处理并反馈。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隐私政策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个人信息主体和我们就本隐私政策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争议时,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相应直营门店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义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所标识或者关联的自然人。

敏感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个人信息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个人信息删除:指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儿童:指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附件一 直营门店主体信息

序号

运营主体名称

运营主体注册地

1. 

杭州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09-1号

2. 

广州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峰林路44号

3. 

南京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4号

4. 

南京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80号1幢124、125室

5. 

福州市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二期)15#楼1层05商铺-1

6. 

武汉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世界城·瑜樾东方1幢/单元107-109室

7. 

广州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津分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386号首层

8. 

济南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11号东起第1、2、3间

9. 

长沙市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经开区湖南科技大学分公司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桃源路湖南科技大学招待所1楼14-16号门面

10. 

长沙市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黄兴南路165号

11. 

广州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茶滘分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东激北路528、530号

12. 

南京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289

13. 

上海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兰坪路510号一层丁室

14. 

宁波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66号(1-7)(1-8)室

15. 

广州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2号104房

16. 

西安袁记云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综合楼壹楼Y14号商铺

 

 

附件二 《儿童隐私保护声明》

 

若您提供的任何信息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事先取得未成年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隐私政策》条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特别地,就任何14周岁以下的儿童个人信息应适用以下《儿童隐私保护声明》“本声明”):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声明。

 

一、我们如何收集与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

(一)有关具体的使用目的、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以及拒绝提供相应信息的后果,请您查阅《隐私政策》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一节进行详细了解

(二)除上述情形外,我们不会主动直接面向儿童收集其个人信息,如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中需要收集使用其他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三)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您理解并知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法律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一)我们承诺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符合本声明和您明确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为了提升信息处理效率,降低信息处理成本,或提高信息处理准确性,我们可能会委托我们的合作伙伴代表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具体请参见《隐私政策》 “二、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转让和公开披露个人信息”一节进行详细了解。

(二)除了《隐私政策》“二、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转让和公开披露个人信息”部分所述的内容外,我们还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在前述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1、如果为了本声明所述目的而需要将儿童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我们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

2、我们将要求第三方对儿童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我们会要求接收儿童个人信息的第三方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禁止其将这些儿童个人信息用于未经儿童及其监护人授权的用途,并要求受托公司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们的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2)协助我们回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3)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时,及时向我们反馈;

4)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5)未经我们同意不得转委托;

6)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三、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一)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国境内。

(二)我们会采取加密等技术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只会在达成本声明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儿童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如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超出上述保存期限,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具体请参见《隐私政策》“三、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部分。

 

四、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一)为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信息安全,我们采取了各类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信息,例如SSL等加密技术。

(二)若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及通知义务。

我们会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也请您理解,任何安全措施都无法做到无懈可击。

 

五、如何管理儿童个人信息

(一)为了您或您监护的儿童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期间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同时保障删除权等权利,我们在客户端中为您和您监护的儿童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路径,您和您监护的儿童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4008697688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注销请求

(二)下列情形下,您或您监护的儿童可以通过本声明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要求删除相应的儿童个人信息: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

2、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

3、基于您的同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撤回同意的;

4、您或您监护的儿童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的。

 

六、本声明如何更新

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的产品及服务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适时修改本声明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声明的一部分,具体请参见《隐私政策》“七、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部分。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和您监护的儿童对本声明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儿童个人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请通过《隐私政策》第八条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问题、意见或建议,并验证监护人和/或儿童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您的请求。

 

附件三 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清单

 

为了让您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会按照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您的信息安全。为了方便您快速了解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准备了本清单。

 

本清单是我们对主要业务场景所可能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汇总说明,并不代表着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将收集、使用本清单中全部信息。仅当您使用特定产品或服务,我们才会基于为实现向您提供服务的目的,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使用目的

使用场景

信息种类

向您提供第三方平台订单交易履约、售后相关服务

通过第三方平台就我们提供的商品/服务下单、订购或使用

订单信息(包括去标识化的手机号、订单号、订单门店、下单商品、下单时间、订单金额、订单送达和完成时间和其他相关必要信息)、售后客服沟通记录、联系方式

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准确向您交付商品/服务(包括相关会员服务、售后等服务)

通过袁记自营平台就我们提供的商品/服务下单、订购或使用

必要的订单信息、会员信息(含姓名、性别、手机号、会员卡号、会员卡类型、会员卡等级、会员卡状态、招募时间、招募门店、来源平台、来源场景)、您主动填写的手机号、订单备注、售后客服沟通记录、联系方式

为您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记录

 

附件四 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

 

当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我们会在获得或确保第三方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或基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共享对应信息。您可以通过本清单列举的相关信息了解第三方会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也会对第三方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方名称

个人信息种类

使用目的和场景

共享方式

隐私政策或官网链接

袁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必要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或微信号)以及沟通记录

【及时处理您的售后服务诉求

接口传输

http://www.yuanjiyunjiao.com.cn/contact/xiaochengxu.html